8/24 – 9/18

115-1 選課時程

進行中

  • 初選第一階段 6/15 – 6/18
  • 初選第二階段 6/22 – 6/25
  • 校際選修 進行中 8/24 – 9/18
  • 初選第三階段 8/31 – 9/3
  • 開學後加退選 9/7 – 9/21
  • 逾期加退選 9/21 – 9/24
選課資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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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法遵實習

Legal & Compliance Internship

學期
106-2
學分
0 學分
當期課號
5186
永久課號
ITL5302
開課單位
科技法律研究所
授課教師
陳鋕雄、金孟華、林志潔
校區
光復
類別
選修
上課時間表
週四
Z
07:00–07:50
法務法遵實習
MB1063(光復)
3 節連堂
1
08:00–08:50
2
09:00–09:50

*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

概述

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、寒假、暑假期間為單位,工作時數應達200小時,以每日8小時計算,至少25日。實際工作時間由實習單位之業師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。實習者期末應撰寫一份十五頁以上之報告,針對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作出討論。 學習目標: 1. 透過實際觀察參與,學習實務工作 2. 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3. 瞭解不同法律相關職業之工作環境及生活狀況

先修科目

本課程是綜合「冤獄平反協會實習」、「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」、「國泰金控實習」、「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」之課程。 一、「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」須先修「訴訟實務書狀撰寫」。 二、「國泰金控實習」修課要求為.. 1、必修..訴訟實務與書狀撰寫、金融法律與監理; 2、選修(五選二)..企業財經法律、公司律師整合訓練 、台灣金融個案分析、白領犯罪與財經刑法、證券交易法專題。 三、「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」以修過「美國契約法」者優先考慮。

備註

無備註

教學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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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方式

學期作業: 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,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,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,按時繳交期中報告,實習期滿繳交十五頁以上之期末報告。 評量方法: 指導業師就實習表現考核:50% 任課教師就期末報告考核:50%

課程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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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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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科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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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
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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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隨時以email聯繫金孟華助理教授:mhchin@nctu.edu.tw
聯絡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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