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法遵實習
Legal & Compliance Internship
學期
106-2
學分
0
學分
當期課號
5186
永久課號
ITL5302
開課單位
科技法律研究所
授課教師
陳鋕雄、金孟華、林志潔
校區
光復
類別
選修
上課時間表
| 節 | 週四 |
|---|---|
Z 07:00–07:50 | 法務法遵實習 MB1063(光復) 3 節連堂 |
1 08:00–08:50 | |
2 09:00–09:50 |
*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
概述
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、寒假、暑假期間為單位,工作時數應達200小時,以每日8小時計算,至少25日。實際工作時間由實習單位之業師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。實習者期末應撰寫一份十五頁以上之報告,針對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作出討論。 學習目標: 1. 透過實際觀察參與,學習實務工作 2. 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3. 瞭解不同法律相關職業之工作環境及生活狀況
先修科目
本課程是綜合「冤獄平反協會實習」、「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」、「國泰金控實習」、「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」之課程。 一、「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」須先修「訴訟實務書狀撰寫」。 二、「國泰金控實習」修課要求為.. 1、必修..訴訟實務與書狀撰寫、金融法律與監理; 2、選修(五選二)..企業財經法律、公司律師整合訓練 、台灣金融個案分析、白領犯罪與財經刑法、證券交易法專題。 三、「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」以修過「美國契約法」者優先考慮。
備註
無備註
教學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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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方式
學期作業: 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,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,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,按時繳交期中報告,實習期滿繳交十五頁以上之期末報告。 評量方法: 指導業師就實習表現考核:50% 任課教師就期末報告考核:50%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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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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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科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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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
- 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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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時間
- 隨時以email聯繫金孟華助理教授:mhchin@nctu.edu.tw
- 聯絡方式
- 教師未提供此項資料
